缇萦上书救父:
公元前167年,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(缇萦音tíyíng)。她的父亲淳于意,本来是个读书人,做过太仓令,因为喜欢医学,经常给人治病,出了名。
有一次,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,请淳于意医治。那病人吃了药,病没见好转,过了几天死了。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,说他是错治了病。当地的官吏判他"肉刑"(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,割去鼻子,砍去左足或右足等),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。
淳于意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,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,又是气愤。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,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。
缇萦到了长安,托人写了一封奏章,:"我叫缇萦,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。我父亲做官的时候,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。这回儿他犯了罪,被判处肉刑。我不但为父亲难过,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。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;割去了鼻子,不能再按上去,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,也没有办法了。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,替父亲赎罪,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"
汉文帝看了信,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,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,就召集大臣们,对大臣说:"犯了罪该受罚,这是没有话说的。可是受了罚,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。现在惩办一个犯人,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,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。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!"
大臣们一商议,拟定一个办法,把肉刑改用打板子。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。
这起医患关系的著名事件直接导致了汉文帝废除肉刑。